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十条
来源:本站 时间:2014年05月31日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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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“爱国”要做到以下十条
1、热爱国旗、国徽,会唱国歌,奏国歌时立正站立、行注目礼,不得交谈或鼓掌。
2、热爱祖国的传统文化,树立为祖国的强大而读书的远大理想。
3、热爱自己的国家,出国表演或遇见外国人时,举止文明,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。
4、热爱祖国的文字,认真、规范地写好汉字。
5、热爱祖国的语言,能讲一口标准、流利的普通话。
6、了解中国版图,树立祖国领土寸土不让的信念。
7、不传播不利于国家安宁、团结的流言,不说有损国家形象的话,不参与传播“法轮功”等非法邪教。
8、关心国家大事,关注时事政治,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。
9、熟知中华民族的历史,主动学习、了解中国发展史、近现代史,增强民族责任感。
10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,参观游览时不乱刻乱画、乱丢废弃物,保护历史文化遗产。
二、“敬业”要做到以下十条:
1、珍惜求学机会,树立远大理想,不虚度时光、荒废学业。
2、接受教育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,要认真完成义务教育,明白中途辍学属于一种违法行为。
3、热爱自己的武术专业,发扬不怕苦、不怕累的习武精神。
4、认真学习武术传统文化,努力提高武术道德修养。
5、潜心研究武术技能,精益求精,不断提高武术水平。
6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,上课时间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。
7、尊重老师、教练的劳动成果,认真听讲,认真完成老师、教练布置的作业。
8、把学习看做一种神圣的事情,“人不学不如物”,不抱应付心态。
9、有勤勉的学习态度,不旷课、不旷训,遇到困难挫折不退缩。
10、取得成绩不骄傲自满,知道学无止境,不断攀登高峰。
三、“诚信”要做到以下十条:
1、答应别人的事,要努力做到。
2、借别人钱物要及时归还,拾到钱物要及时归还失主。
3、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。
4、信守承诺,放假离校后直接回家,到家后给老师教练打平安电话。
5、开学时按时返校不拖延。
6、为人真诚不虚伪。
7、不信口开河,不说过头话,对说过的话要负责。
8、不撒谎,敢于说实话,有错误敢于承认。
9、考场上不作弊。
10、实事求是,不欺骗家长、老师、教练和同学。
四、“友善”要做到以下十条:
1、尊重师长,见了师长要主动行抱拳礼问好。虚心接受师长的教诲,不顶撞、辱骂师长。
2、孝敬父母,理解家长的不易,与家长意见有分歧时,注意语气和态度,不顶撞、辱骂父母。
3、懂得感恩,牢记并努力回报那些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。
4、尊老爱幼,助人为乐,善待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,如孕妇、老、幼、病、残。
5、不做损人利己、伤害他人的事,不以大欺小、倚强凌弱。
6、多看别人优点,学会宽容,学会换位思考。
7、团结同学,不因一点小事而斗嘴打架。
8、珍爱自然、注重环保,不乱丢废弃物,节约水电纸张等资源,善待对人类有益的动物和植物,不折花摘草、踩踏草坪。
9、待人宽厚和气,学着把方便让给别人。
10、“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”,自己不想干的事,不应强迫别人去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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