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举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
来源:本站 时间:2022年12月03日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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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,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,是每一个家庭、学校和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。
知 法 懂 法
大部分青少年容易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,在日常生活中,以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,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。未成年人触犯了法律,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。
因此,为防范于未然,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,增强师生知法守法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。12月2日上午,莱州中华武校组织初中、高中师生两千余人,采用线上、线下两种方式,听取了一堂接地气、有针对的法律讲座。
(主会场听取报告)
(线上听取报告)
本次法律专题讲座特邀山东文景律师事务所王志勇主任主讲。王志勇主任是莱州市政协常委,莱州市律师协会会长、莱州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,烟台市仲裁员、烟台市扫黑除恶特派督导员、烟台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风险防范委员会委员、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,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。王主任热爱关心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,面对误入歧途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,将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针始终贯穿于每一起案件,坚持不抛弃、不放弃的原则,创新工作方法,最大限度挽救涉罪青少年,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。
(王志勇主任讲座)
什么是幸福
王主任首先向现场的同学们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,什么是幸福?
有的同学说,和最要好的朋友在一起就是幸福;有的则说,健康是最大的幸福;有的实实惠惠,说有衣穿、有饭吃、有学上,就是幸福……
继而,王主任从同学们的立场上出发,递进式的诠释了幸福的含义:有学上,而且是在国际知名的武术学校学习中华传统文化;有目标、有出路,而且考取的是本科院校最健康的专业;有崭露头角的机会,而且是国际国家大型活动和央视春晚舞台;有家人、老师、同学的环绕,而且是最明智的家长、最优秀的老师和来自五湖四海的好朋友……
(现场提问)
习惯养成至关重要
王主任话锋一转,讲述了自己在求学时代亲身经历的身边同学犯罪经历和感受。有的被判处有期徒刑,有的则付出了生命的代价,让同学们明白:这就是犯罪所要承担的后果。同时分阶梯讲授了12--14岁、14--16岁、年满16岁犯罪的量刑标准。
行为养成习惯,习惯养成观念,观念养成信念。善恶之间,皆出于小小行为。习惯养成至关重要,不良的习惯会延误前途、抱憾终生。王主任总结了八种不良习惯,要求大家时刻注意,提高警惕,防范未然。
不良习惯一:沉迷于网络
青少年沉迷于网络,更多的是沉迷于网络游戏。特别是其中的暴力倾向,会潜移默化影响到青少年的神经和心理。同时网络具备的虚拟性,更能使人膨胀幻化,迷失自我,进而衍生出抢劫、斗殴、杀人等一系列犯罪行为。奉劝同学们要远离网络游戏,正确运用网络作用,养成处事冷静的好习惯,珍爱自己和他人生命。
不良习惯二:随身携带管制刀具
我国法律明令禁止,严禁公民随身携带管制刀具。一切“为了自卫”“出于好玩”“男人气概”等不切实际的想法和做法,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,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。一时的冲动,就可能“动刀子”,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。告诫同学们不要随身携带任何管制物品,做一个阳光、守法的好少年。
不良习惯三:早恋
同学们正是处于长身体、长心智的年龄,早恋,势必会引发心理上产生诸多不良变化,诸如注意力不集中、无心上课、过多关注异性等,甚至在生活学习中,突出表现“英雄主义”,与人挑衅、打架等。除了现实生活,现在还有很普遍的一种现象“网恋”,更是空中楼阁、虚无缥缈,真是害人害己。
不良习惯四:旷课和私自离校
不能小瞧了旷课,无所适从难免就会误入歧途,参与到一些不法行为中。私自离校,特别处于寄宿制学校的同学们,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,不但会令自己身处危险,还极容易被坏人和不法组织盯上。要求同学们静心学习,珍惜大好时光,不要被校园外的“风景”所迷惑,更不要迷失心性,随波逐流,放纵自我。
不良习惯五:取财无道
俗话说,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这里所说的“取财无道”即是犯罪行为:偷、抢和帮信。贼、小偷,历来为世人所不齿。求财不得,便采用以大欺小、倚强凌弱的方式横抢硬夺,这更是变本加厉的犯罪。还有近几年来的新型犯罪——帮助信息网络犯罪,套取他人信用卡、银行卡等,实施“无道取财”。告诫同学们一定要守住做人底线,不要被金钱蒙住双眼,做正人君子,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财富。
不良习惯六:缺乏包容心
同窗好友,短短几年,这份感情值得终生珍惜。有欢笑快乐的时光,也难免会有小矛盾、小摩擦的时候,但这些都是作为同学最美好的回忆。然而有些同学却没有包容心,不能正确处理彼此的矛盾,动辄大打出手,给他人造成伤害。请同学们注意自己的言行,持一颗谦让之心,相互包容,珍惜同窗时光和建立的深厚情感,说一句对不起,道一声谢谢你,将矛盾化为乌有,将友情进行到底。
不良习惯七:沉溺不良影视和书籍
不良的影视和书籍中,充斥着黄毒、暴力等不良诱惑,极易腐蚀青少年无设防的心理,令他们不能自拔,久而久之,产生心理扭曲,寻找刺激,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。希望同学们能够敞开心怀,热爱生活,专心学习,坚决抵制黄赌毒的侵害。
不良习惯八:盲目崇拜“大哥”
有的青少年总是喜欢“江湖味”,崇拜“大哥”“头儿”,跟着不三不四的人,讲哥们义气,组小团队、小集团,干着“拜码头”“混社会”的不法勾当,挣个“出场费”“保护费”,甚至是寻衅滋事,制造混乱,浑水摸鱼。且不知,自己已经被列入“扫黑除恶”的名单,成为人人喊打的罪人。规劝同学们能够洁身自好,把握自己,在校园这篇充满正能量的乐土上,努力上进,塑造未来。
王志勇主任用真实的数据、多年的经验为广大师生剖析了现状、权衡了利弊,让大家更明晰的知道,什么是合法的,怎样才能不违法,才能明辨是非,才能不莽撞行事,才能遵纪守法,才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、学校规章和纪律,从而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,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。
通过本次法制专题讲座,同学们纷纷表示,在学好知识,学好本领的同时,也要不断地学习掌握法律法规知识。学好法律法规,才能知道作为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是最基础的、最低的要求,遵守法律法规、不违法、不触犯法律是做人的底线也是红线,越过这个底线、红线,就是违法犯罪,是要付出代价的。在学习生活中,一定能够提高警醒,增强法制意识,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好学生,共建我们的和谐校园、平安校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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